工作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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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负责文化部培训基地建设。做好培训教务管理工作,制定课程设计、邀请授课老师,负责教室的调配、管理、环境布置和设备摆放工作;收集培训资料,做好每期学员手册及相关资料等的归档工作;联系媒体、做好基地新闻宣传工作;做好后勤服务。

2.负责中国音乐学院、中国歌剧舞剧院湖南考区的音乐、舞蹈、朗诵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;通过考试形式对艺术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测评和给予指导的活动;通过艺术考级普及艺术教育,提高国民艺术素质;加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,保障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质量,推动社会艺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。

3.负责少儿培训工作。具体负责少儿培训的招生、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、考核老师的出勤、教学等系列教学管理工作,完成部门规定的演出、考级等任务。 

4.负责继续教育——自考、函授等学历再教育,拓展继续教育的办学思路,加强与其他院校的继续教育合作。做好自考、函授的日常教学,组织好每年两次自学考试考点工作,帮助学生顺利拿到文凭。

5.负责学院的技能鉴定工作。组织学生考试,严肃考场秩序。

6.加强学院与文化部、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系与沟通,争取政策与经费支持,及时上报培训动态。

7.加强学院与省文化厅、教育厅及社会团体的联系与沟通,拓展不同类型、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次。

8.负责组织普通高校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考试考点工作。布置好考场,热情为外省院校及考生做好服务,保证考试公平、公正。

9. 承办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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